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融资建设项目政策问答
1.项目资金每村可贷款多少钱?如何还钱?
答:根据每村覆盖的面积、人口、小组数等具体情况不同,资金贷款可在140—210万之间。
可用成都市和区财政从2009年起逐年安排的村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还贷款(每村每年都有不少于20万元的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可用来做什么?
答:资金可用于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用房及大家所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设施建设项目。通俗的说,钱要用于集中办大家都受益的事情。
3.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和监督等分别由谁负责?
答:项目的选择、投资多少、建设方式都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要向大家公示7天方可申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项目的具体实施建设及日常管理有村民委员会负责。
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资金的使用由村民议事会进行监管(成立了村民监事会的,由村民监事会进行管理)。可推选成立由具有一定施工或项目管理经验的村民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
4.项目发包程序是什么?
答: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项目建设办法,提交村民议事会审议确定(成立了村民监事会的,有村民监事会审议)。对直接委托给施工建设的项目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
5.项目实施如何管理?
答:村民委员会负责按照本区农村基础建设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建设。
6.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是什么?
答:每笔支付由提供服务或建设的设计院、施工队等提出申请,经村民议事会审议同意后,村民委员会方可支付(成立了村民监事会的,由村民监事会审议)。村民委员会须定期向大家公示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视。
7..项目由谁负责验收?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并经村民议事会通过后为验收合格(成立村民监事会的,有村民监事会通过验收)。
8.项目由谁出具竣工决算报告?
答: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竣工决算,决算报告经村民议事会审议并向村民公示7天,无异议后出具正式决算报告作为工程尾款的支付依据(成立了村民监事会由村民监事会审议)。
9.施工队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答:施工队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须向村民委员会交纳不低于项目施工合同价10%的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并达到项目最低保修年限后,村民委员会才可提请村民议事会对项目质量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方可退还施工队的项目保证金(成立了村民监事会的,由村民监事会对项目进行测评)。
10.若有问题,除了向村民议事会或监事会反映外,还可向谁咨询或反映?
答: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和区委统筹委有关领导反映,也可向成都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反映,公司专门设置了公开电话,欢迎社会和村民对项目有关政策进行咨询,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028—8363003
区委统筹委 :028—83693385
市小城投公司:028—82007722
发布时间:200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