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继在全国率先向15万返乡农民工、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六类人群发放就业培训券之后,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就业培训券发放范围,实施就业培训券普惠制。昨日,市劳保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成都市2010年就业培训券发放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简化申领就业培训券的程序
据介绍,新办法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发放对象普惠,发放对象由2009年的六类人群扩大到有培训就业愿望的所有城镇失业人员、未升学初高中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使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每年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补贴的就业培训,实现“新生劳力初学免费,失业转岗提升补助”。“预计今年全市将向20万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发放就业培训券,其中,初级培训14万人,中级培训4.5万人,高级培训1.5万人。”
同时,新办法对补贴标准进行了分级分类。培训补贴由过去统一的500元标准,调整到按工种及等级分别给予500元至2000元补贴。并且实行分段补贴,即培训合格后先补标准的60%,六个月内实现就业再补标准的40%。
另外,新办法对申领就业培训券的程序进行了简化。取消了申领公示,改变了过去申领《就业培训券》由个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劳动保障所申请,村(社区)公示,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发放的程序。新办法采用覆盖全市的实名制培训网络系统管理,自动识别参训资格,同时增加了组织订单定向培训机构代为集中申领的方式。
五项制度确保培训真实有效
新办法的另一个变化,是培训券实用性更强。新办法加大了全市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变过去分区县认定管理培训机构为全市统一认定,237家定点机构服务全市,培训专业由过去的248个增加至341个,培训层次由过去单一的初级增加为初、中、高级。从而为持就业培训券人员提供了多重选择,使其能根据自己的就业愿望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参训,能有效满足城乡劳动者选择培训的需要。
“为杜绝折价转让、收购就业培训券,弄虚作假骗取就业专项资金现象,我们将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市劳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五项制度包括开班申报制、培训公示制、现场巡查制、培训网络实名制、补贴二审制等,其目的是确保培训真实有效。为此,新办法在培训管理上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将按照“公开、公平、适应产业发展”的原则,在全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中择优认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并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公布。并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全市产业发展需要,定期发布培训专业信息,为城乡劳动者和培训机构提供便捷服务。(记者 郑莹莹)
新闻背景
2009年就业培训券使用情况
去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我市出台了《成都市就业培训券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向15万返乡农民工、参与灾后重建农民工、持求职登记证明农村富余劳动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受金融危机影响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共六类人群发放就业培训券,让其自主选择参加培训。此举不仅增强了培训针对性,激发了城乡劳动者参训积极性,对提高培训后就业率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全市共13.6万人持券参加培训,占发券人数的91%,培训后有11.5万人实现就业,就业率为85%,城乡劳动者持券参训率远远高于常态培训参训率。 |
添加时间:2010-03-12 浏览次数: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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