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本镇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成都市常住人口且年满60周岁老年人。
二、 提供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
2、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三、 办理流程
1、 办证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乡镇或社区民政办公室申请办理;
2、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正确填写老年优待证,并贴好照片;
3、区老龄办公室将正确填写的老年优待证审核,由区老龄委加盖钢印;
4、 发证
四、办理时限
5、自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458622361
便民服务中心投诉电话:83673003 |
添加时间:2009-12-22 浏览次数: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