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离开本区三个月以上的男18——55周岁、女18——49周岁农村居民。
二、 提供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1张。
三、 办理流程
1、 办证人持户口薄或身份证到镇便民中心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证明》申请表;
2、由村(社区)妇女主任签字,村(居)委会盖章。
四、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五、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458622506
便民服务中心投诉电话:836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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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9-12-22 浏览次数: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