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在乡或城镇无业的困难优抚对象。
二、提供材料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村组(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3、所在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办理流程
1、由所在乡镇(街道)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2、由所在乡镇(街道)支付。
四、办理时限
由所在乡镇(街道)在收到个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批。